中国江苏网11月30日讯 减少和优化不必要的审批,把前置改为后置,记者11月29日从相关部门获悉,《宿迁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“不再审批”改革实施方案》已实施,未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当日申请、当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。
去年,宿迁确定为全省企业投资项目“不再审批”改革试点城市。“不再审批”是指,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、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、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企业投资项目外,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、自行调节、自律管理,政府不再审批,由企业信用承诺、报政府部门备案,实行承诺验收制。
记者从实施方案了解到,此次改革目标为:创新实施“信用承诺、不再审批、先建后验”的投资服务新模式。即:政府部门公布准入条件,企业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,前置审批改为信用承诺,实现企业当日申请、当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,竣工后组织联合验收,政府部门不再审批。具体来说,是由政府制定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,职能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联合提出标准要求,企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,即可依法依规开展设计、施工等相关工作。项目竣工后进行对标验收,通过验收的,可以投运;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产。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国家鼓励类工业企业投资“零用地”技术改造项目(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、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、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除外)。
目前,各地区正在优化具体实施细则,确定符合准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试点,计划从2018年1月1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