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区别一.概念
1. 个人合伙,是指以契约(口头或书面合同)为纽带结合起来,并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合体。
2. 合伙企业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《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。
(1)普通合伙企业,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。普通合伙人之间不得约定由部分普通合伙人分享利润和承担亏损。
(2)有限合伙企业,组成人员2人以上50以下,需要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,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,承担有限责任。合伙协议可以约定,由部分合伙人分享企业全部利润。
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区别二.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
1. 个人合伙,是非企业,组织松散、临时不稳定;合伙企业,是企业,组织紧密、稳定。
2. 个人合伙,可以口头协议,也可以书面协议;合伙企业,合伙人之间必须签署《合伙协议/合同》。
3. 个人合伙可以工商登记;合伙企业必须进行工商登记。
4. 个人合伙,合伙人之间是并行连带责任,即合伙人之间没有先诉抗辩权;合伙企业,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补充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。普通合伙人有先诉抗辩权,普通合伙人是第二位的债务人。
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区别5. 个人合伙,没有自己的诉讼地位,即不能单独作为诉讼的原告或被告,直接以合伙人为共同原告或被告;合伙企业,以企业字号,可以作为独立诉讼主体,成为原告或被告。
6. 个人合伙,财产可以随时分割;合伙企业,在企业存续期内禁止分割。
7. 个人合伙,是民事主体,不以盈利为目的;合伙企业,是商事主体,以盈利为目的。